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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派2014年度“国际职业教育学”赴德长期研修(奖学金)项目的通知
来源:国际交流 作者:国际交流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14-03-11 15:1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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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系部:

为进一步推进《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贯彻实施,推动职业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建立和完善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的人才库和智力支撑,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特设立“国际职业教育学”赴德长期研修(奖学金)项目,现将本项目2014年度有关受理办法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1.资助对象

本项目面向全国所有普通高等院校、示范性职业学校、省级以上职业教育科研机构、省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择优选拔相关教学、科研和管理人员赴德研修。

2.资助领域

职业技术教育学科,包括职业教育原理、职业教育政策、职业教育管理、职业教育课程与教学论等专业。

二、选派规模

本项目2014年度拟选派40人赴德国研修,其中访问学者(含博士后)30人,博士研究生(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和联合培养博士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赴国外从事课题研究)10人。

三、留学期限

1.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留学期限为3-12个月;

2.博士研究生(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留学期限一般为36-48个月,具体以留学目的国及院校学制为准;

3.联合培养博士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赴国外从事课题研究):留学期限为6-24个月;

四、资助内容

包括留学期间奖学金生活费和一次往返国际旅费,资助标准按照国家公派留学现行标准执行。

五、申请条件

申请人应符合《2014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规定的基本条件。另,访问学者及博士后类别申请人应同时符合《2014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选派办法》规定的申请条件,包括外语水平要求。博士研究生与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应同时符合《2014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办法》规定的申请条件,包括外语水平要求。详见国家留学网www.csc.edu.cn

六、选拔与录取

1.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符合申请条件者,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按照申请程序和办法提交申请。

2.选拔需依托教学研究、科学研究课题或管理项目进行。拟选派人员的出国研修计划应与在研项目或课题紧密结合。优先支持与德方建立有联合科研合作关系的研究人员和团队赴德。

七、申请受理时间

1.网上报名时间

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系统,(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2014320日至328日。申请人网上报名时,申报项目名称为“国外合作项目”;可利用合作渠道为“国际职业教育学赴德研修奖学金”。

八、派出与管理

被录取人员须在留学资格有效期内派出。凡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实行“签约派出,违约赔偿”的管理办法。留学人员派出前须在国内与国家留学基金委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并办理公证、交存保证金和办理《国际旅行健康证明书》,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教育部出国人员上海集训部或广州留学人员服务管理中心办理派出手续。凭《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资格证书》、《国家公派留学人员报到证明》到留学目的国驻外使(领)馆报到后方可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留学人员在国外留学期间,应遵守所在国法律法规、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的有关规定及《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的有关约定,自觉接受驻外使(领)馆的管理,学成后应履行按期回国服务义务。

有何情况和问题,请及时与国际处联系。

联系人:崔亚亚    电话:029-38185071        

电子信箱:tiffany-cui@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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