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院系部:
根据省教育厅与韩国江原道教育厅签署的有关汉语教师赴韩国江原道中小学担任助教的协议,省教育厅将继续选拔汉语教师于2015年2月至2016年2月赴韩国江原道任教。要求从事语言类教学,汉语、对外汉语类专业毕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拥有学士学位证及以上,但不含成人或自考)有一定英语基础,能进行英语对话的教师。有意者请将中英文简历于2015年1月7日下午16:00前以电子版形式发至272061129@qq.com。
联系人:崔亚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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