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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13年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外派汉语教师的通知
来源:国际交流 作者:国际交流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13-04-03 11:5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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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系部:
    根据国家汉办“关于推荐2013年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外派汉语教师的通知”(汉办[2013]99号)的文件精神,请各有关系部按照要求推选适合的人选,并将相关材料于2013年4月10日前报至我处。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时间
    2013年4月3日至4月10日


二、申请条件
    1.思想政治条件
    热爱汉语国际推广事业,具有较强的使命感、光荣感和责任感;师德高尚,爱岗敬业,组织纪律性强,有团队精神。
    2.职业条件
    (1)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对外汉语、汉语言文学、外语、教育、心理、历史、文化、体育艺术等专业学习背景。
    (2)具有2年以上教龄的国内大、中、小学校在职在编或合同制专兼职教师(含回国汉语教师志愿者),有汉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经验和国外工作经历者优先。
    (3)具有较强的汉语教学、中华文化传播和跨文化交际能力。
    3.语言条件
    普通话须达到二级甲等以上(含)水平。能熟练使用所在国语言或英语。
    4.年龄条件
    年龄在60周岁(含)以下。
    5.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身心健康,有较强的适应能力和心理承受能力。
    6.符合国外教师岗位要求。


三、推荐程序
    1.提交材料
    (1)申请表格采取网上填写,未在网上填写表格的将不予受理。申请人选须登录http://shizi.chinese.cn网址,自愿选择孔子学院/课堂汉语教师岗位或国家公派汉语教师岗位填写申请,不可双重申请,孔子学院/课堂中方合作单位教师首选本单位孔子学院/课堂教师岗位,填写后,下载打印带有申请编码的纸质表格《孔子学院/课堂汉语教师申请表》(附件3)或《国家公派汉语教师申请表》(附件4)提交个人所在系部审核,系部在给国际处报送材料前确保推荐信、申请表等材料齐全。
   (2)申请人所在系部为申请人附推荐信,主要对其政治思想、教学能力、身心健康状况作出评价,推荐信以密封的形式提交,合同制人员请附合同复印件。
   (3)回国汉语教师志愿者由所属学校推荐,出具兼职教师合同,并提供《履职考评表》和《汉语教师志愿者荣誉证书》复印件、学校推荐信。
    2.单位审核
   (1)申请人所在系部须审核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表,并由系部负责人签署意见、签名并加盖系部公章,报送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对系部报送的推荐材料进行审核,统一汇总后报送至陕西省教育厅。 


 

四、选拔考试
    申请人员须参加国家汉办统一组织的选拔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内容主要为汉语教学基础、汉语教学方法、教学组织与课堂管理、中华文化与跨文化交际、职业道德与专业发展等;面试内容主要为专业知识、教学技能、跨文化能力、外语水平和心理等。考试时间拟定于4月下旬举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考试通过者将同时获得孔子学院总部《国际汉语教师资格证书》。


五、录取培训
    国家汉办根据选拔考试结果和岗位要求,确定录取人员,录取通知将发送被录取人员所在单位。被录取人员须接受国家汉办组织的相关培训,培训考核合格后派出,培训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六、派出待遇
    教师待遇根据《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财教[2 011]194号)文件执行。教师国外生活待遇主要包括国外工资及年终奖金、交通补贴、租房费用、一次性安家费、配偶补贴、探亲机票、公费医疗等。
 
    联系人:崔亚亚     电话:029—38185071

    附件:

     关于推荐2013年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外派汉语教师的通知.doc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人 事 处
                                    二O一三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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