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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中医药大学教职工因公出国(境)手续办理流程
来源:国际交流 作者:国际交流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6-01-06 15:0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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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因公出国(境)手续主要分为3个阶段:校内审批与备案、省外办审批、证件与签证办理。根据出访国家不同、是否免签,整体流程预计需 1.5–3 个月 完成。请各位教师至少提前 3个月 启动相关手续。

目前,我校因公出访申请分为线上与线下两种途径。线下申请适用于以下两类教职工:

1. 无企业微信账号的教职工;

2. 人事关系在学校,但经费来源为附属医院或第二附属医院的教职工。

上述2类老师请联系 附属医院国际合作交流部 或 第二附属医院科研科 线下办理科研合作等属于教学科研类;洽谈交流合作等事项属于行政类;双跨团组或者有国外合作者请提前联系国际处。

点击此处下载所有附件

一、校内审批与备案

(一)线上审批流程

1. 登录路径:企业微信 – 工作台 – 办公应用 – 因公出访管理系统。或浏览器登录:因公出访管理系统

2. 出访类型:主要分为 教学科研 和 行政 两类。参加国际学术会议、教学培训、科研合作等属于教学科研类;洽谈交流合作等事项属于行政类;双跨团组或者有国外合作者请提前联系国际处。

需填报内容

• 经费预算及构成:按因公出访开支标准表(见附件1)及实际支出填写预算明细表(见附件2),作为报销依据,如:本次出访所需经济舱往返机票、住宿、餐饮、公杂、会议费、签证、保险等相关费用共计约人民币xxx元/人。

• 经费来源项目名称及编号:如 XXXXXXXXX科研项目 313-123456789。

• 出访任务示例:如“赴澳大利亚参加第22届中医药大会”,且目的国无“两个中国”或“一中一台”问题。

需上传附件

1. 邀请函及中文翻译件(电子版)要求:

• 国(境)外相关部门或相应级别人员的邀请

• 邀请函须注明出访活动内容、出访日期、停留期限、费用支付方等

• 邀请函应打印在有单位名称的信笺纸上,包含邀请人的职务、联系信息及签名

2. 出访日程(见附件3),按邀请函时间计算,出入境日期可前后加一天,以 半天 为单元,每半天必须至少有一项任务。

3. 因公出访任务行前公示表(可选,见附件4)

4. 身份证扫描件(原大小,彩色,分辨率为300dpi,正反面在同一页)

5. 教学科研人员出国任务申请表(见附件5;请将附件14扫描件合并插入附件5,仅教学科研团组需要)

6. 院内审批表(2所附院医院教职工需上传。附属医院教职工填写附件 6 ,二附院教职工填写附件 7)

审批完成后,提交以下材料:

1. 纸质版校内审批表

下载系统生成的校内审批表并打印 2 份,由本人签字确认。其中,1 份留存用于报销,1 份提交国际处备案,2所附属医院教职工须随表一并提交院内审批表原件。

2. 纸质版备案表

校内教职工或两所附属医院院领导须在系统中填写备案表。审批完成后,请至党委校长办公室加盖校党委公章,其中1 份报送组织部或人事处,1 份提交国际处备案。

2所附属医院教职工填写备案表(见附件 8),经医院党委书记签署意见并加盖医院党委公章后,1 份由医院留存,1 份提交国际处备案。

3. 教科研团组补充材料

教科研团组另需提交纸质版教科研申请表及经费预算证明。

补充材料说明:

如出访人为涉密人员(是否涉密可与党委校长办公室确认,联系电话:38185013),须填写《陕西中医药大学涉密人员因公(私)出国(境)审批表》,签字盖章后交至党委校长办公室(附件13)。

(二)线下审批流程

需提交以下材料:

1. 邀请函及中文翻译件(线上审批相同要求);

2. 出访日程(见附件3);

3. 因公出访任务行前公示表(见附件4)

4. 教学科研人员出国任务申请表(见附件5;请将附件14扫描件合并插入附件5内,仅教学科研团组需要提交)

5. 备案表(见附件8);

6. 因公出国(境)审批表(见附件 9-校内,附件10-附院,附件11-二附院);

7. 因公出访人员情况表(附件12);

8. 身份证扫描件(原大小,正反面在同一页)

以上所有材料的电子版请统一打包发送至 gjc@sntcm.edu.cn,邮件主题及文件夹命名为 “某某某-出访国-出访申请材料”。

同时,请按要求提交已签字、盖章的纸质材料,包括:因公出国(境)审批表、备案表、教科研申请表(如适用)及经费预算证明。其中,因公出国(境)审批表须由本人签字,并按流程完成相关部门会签;办理至“国际合作交流处”一栏时,请将纸质材料提交至行政楼 210 室国际合作交流处。

二、任务审批阶段

1.  教学科研人员出国任务申请表/请示件

2.  中英文邀请函

3.  出访日程

三、证件办理阶段

若已有因公护照且护照过期时间距离出访时间大于6个月,无需再次办理。

若没有因公护照,或护照过期时间距离出访时间不足6个月,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和户口本(原件或复印件),穿着正式,免冠摘镜,到省外办进行录指纹和照相。照片及照相回执请尽快交回国际处(南校区行政楼210),用于办理因公护照。

省外办地址:东南城角生产力大厦2楼(环城南路与太乙路十字东北角)

省外办工作时间:09:00-12:00,13:00-17:00(夏季7月、8月:14:00-17:00)

照相流程

向照相室工作人员告知出访国家 → 先照相,后在登记册上填写个人信息 → 持登记册到大厅交费窗口缴费并开具发票 → 缴费后持登记册返回照相室领取数字照片回执单、纸质版照片和卡片U盘,并核对照片及回执单 → 返回办事大厅指纹窗口采集指纹 → 请将领取的所有资料交给学校专办员 → 照相发票请自行妥善保管,出访后可与其他费用一并报销

温馨提示:省外办院内不能停车,开车可停至省外办前500米神州高速酒店院内。

照相室电话:029-82487414

无论是否需要办理护照或通行证,国际处会联系出访人员提交:

• 签证事项表

• 护照申请卡

四、签证办理(1-5周)

部分免签国家可以直接办理出境证明,非免签国家需提交 个人信息表(电子版) 或其他依据出访国要求的签证资料。签证签发后,国际处将在省外办领取签证,并通知出访人员(或2所附属医院专办员)领取。

出访前需完成请假手续:处级干部报组织部审批,其他人员由人事处审批。

五、行前培训

1.出国(境)前请仔细阅读:《陕西中医药大学因公出国(境)人员行前指导手册》(在国际处领取或者国际处网站下载),并联系国际处预约行前培训,签署《因公出国(境)反奸防谍安全防范承诺书》;

2.出访人员需严格按照批件所批复的出访日期和路线执行任务,不得擅自提前或推后出访时间,不得延长在外停留时间。

3.因公出访未按照批件时间出访,或超时绕道的责任人,按照如下规定处理:(1)校内处分。我校将暂停办理违规人员出访手续1-2年,并在全校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将按有关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所有费用不予报销。(2)党内处分。根据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131条再次重申:临时出国(境)团(组)或者人员中的党员,擅自延长在国(境)外期限,或者擅自变更路线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3)其他人员参照此标准执行。

六、出访后提交材料

返程后3日内,将公务护照交至国际处,由国际处统一上交至省外办;7日内,将出访报告等材料报送国际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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