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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陕西—新加坡优秀高校学生交流计划”的通知
来源:国际交流 作者:国际交流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1-11-10 16:5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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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系、部)及相关部门:

按照陕西省国际交流中心与留学服务中心《关于实施“陕西—新加坡优秀高校学生交流计划”的通知》(陕教国留〔2021〕14号)要求,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加快和扩大新时代教育对外开放的意见精神》,加快培养具有全球视野的高层次国际化人才,拓宽学校国际交流合作渠道,陕西省国际交流与留学服务中心与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共同实施“陕西—新加坡优秀高校学生交流计划”(详情请见附件1)。南洋理工大学商学院将为省内高校在读本科或硕士研究生提供短期新加坡课程并颁发证书,请有意参加该计划且符合申报条件的院系按要求填写交流计划申报表(附件3),交国际合作交流处组织申报,截止日期为2021年11月22日。

联系人:陈婧 崔巍

 话:38185071

附件:

1.陕西省国际交流中心与留学服务中心关于实施“陕西—新加坡优秀高校学生交流计划”的通知

http://img.sntcm.edu.cn/HIWCMdwhz/202111/202111180507033.pdf

2.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简介

http://img.sntcm.edu.cn/HIWCMdwhz/202111/202111180507050.pdf

3.陕西—新加坡优秀高校学生交流计划申报表

http://img.sntcm.edu.cn/HIWCMdwhz/202111/202111180508022.docx



国际合作交流处

2021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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