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学校关于我校因公出访工作的具体要求,为统筹做好2024年全省因公临时出国(境)工作,强化外事归口管理职能,确保全年出访按计划有序进行,各项任务落实到位,请各单位结合对外交流合作实际和工作需要,编报2024年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具体要求如下:
一、全面加强党的领导
贯彻深入领会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因公出国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按照《陕西中医药大学因公出国(境)审批管理办法》(陕中大外办〔2017〕4号)、《陕西中医药大学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办法》(陕中大外办〔2017〕5号)规定,编制本单位因公临时出国(境)年度计划,计划须经本单位党政联席会议通过后,报学校国际合作交流处审核,学校相关会议审定。
二、科学规范制定计划
因公临时出国(境)根据任务类型实行分类管理,以教学科研人员身份执行学术交流合作任务的,执行教学科研人员因公临时出国(境)管理政策。开展教学科研以外的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执行现行国家工作人员因公临时出国(境)管理政策。
三、突出重点,加强对外交流合作
各单位应严格遵循《关于加强和改进教学科研人员因公临时出国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办〔2016〕17号)等相关规定,服务学校高质量发展要求,通过积极参与国际重大科学计划、专业交流、学术科研合作项目,实现协同创新、提升学校国际教育水平、国际影响力。
四、严格执行计划,强化成果落实
国际合作交流处根据全校出访工作总体布局统筹并报学校相关会议审定。经统筹确定后的年度出访计划原则上不得自行调整,确因特殊原因需调整的、应及时履行报批手续。各单位要严格执行事前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绩效评估,督促成果落实。
请各单位于2024年3月11日前向国际合作交流处报送《2024年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表》(一式三份)和电子版。
附件:2024年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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