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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国家公派出国教师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来源:国际交流 作者:国际交流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6-03-23 18:1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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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有关工作要求,现启动我校2026年国家公派出国教师人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6319日至46

我校为省属院校,相关材料须统一报送教育厅。请各单位于20264117:00报送推荐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二、岗位需求

具体岗位信息及要求请登录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项目管理平台查询:https://pmplatform.chinese.cn

教师任期一般为2学年

三、申请条件

(一)热爱祖国,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一定的跨文化交际能力和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

(二)身心健康。年龄一般为26周岁至55周岁(含);具有俄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葡萄牙语、阿拉伯语专业背景的教师,年龄可适当放宽至58周岁(含)。年龄以出生年份计算。

(三)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国际中文教育、中文、外语、教育等人文社科专业背景,或符合岗位特殊需求的其他专业背景。

(四)具有2学年及以上教龄(按完整学年计算)的国内大中小学在任教师,以及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备案教育机构的在任教师。

(五)持有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或具备同等水平,能够熟练使用外语开展教学。申请参加非英语语种考试的,所选考试语种须与申报岗位所在国官方语言一致。

(六)持有《国际中文教师证书》者优先录取。被录取赴国外大学任教的讲师(或同等资历人员)及助教教师,须在派出前取得《国际中文教师证书》。

(七)部分岗位有特殊要求的,申请人还须符合相应岗位具体条件。

四、报名程序

(一)个人申请

申请人须登录平台填写《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申请表》,下载打印3。未在平台完成填报并提交申请表的,不予受理。

(二)二级单位审核

所在学院或部门须对申请人提交的纸质申请表进行审核,并出具推荐信。内容应包括:被推荐教师的师德师风、教学经历、教学态度与教学效果、团队合作意识、对外交往能力、遵守纪律情况、身心健康状况,以及其他可能影响赴外工作的情况,并作出如实评价和说明。推荐信须由学院或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材料报送

各单位须将纸质版推荐材料报送至教师发展中心审核推荐,由国际合作交流处汇总后统一报送。未经所在单位审核的个人材料,不予受理。

申请人须及时关注平台及注册邮箱通知,并保持手机通讯畅通,避免遗漏相关通知。

五、选拔考试

申请人须参加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统一组织的选拔考试。考试形式为面试,主要考察专业知识、教学技能、跨文化能力、外语水平和心理素质等。

考试时间暂定于20265月下旬,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六、录取与培训

根据选拔考试结果和岗位要求,确定录取及培训人员。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联系方式

国际合作交流处:刘燕梅,电话:38185071

教师发展中心:石新燕,电话:38185092

附件1:2026年国家公派出国教师推荐人选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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