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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
来源:国际交流 作者:国际交流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3-03-09 13:5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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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系、各部处室: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2023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办法》和省教育厅相关要求,为做好我校2023年西部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办法及申报网址

2023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办法》(https://www.csc.edu.cn/article/2538)、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报指南、项目申请受理时间等相关材料已在国家留学基金委官方网站(http://www.csc.edu.cn)公布。请有意向申报的教师及时查看,提前做好申报准备工作。个人申报请登录国家留学网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csc/main/person/login/index.jsf),在申报中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国际处人员。     

二、重点选派范围及对象。

高等院校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学科带头人,国家或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人员,重大工程、重大专项的参与人员,有一定的国际交流合作经验,有对外联系渠道或已有科研合作项目。

三、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高级研究学者:留学期限为3-6个月;

访问学者:留学期限为3-12个月;

博士后:留学期限为6-24个月。

四、注意事项

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及省教育厅有关规定,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保留至202412月31日,凡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自动取消;未经批准放弃留学资格或不按期派出者,5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留学资格者,2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 

五、工作安排及要求  

我校有意向的教师请按照要求准备申报相关材料并按时进行网上报名,教师人选由教师发展中心、人事处审批推荐,相关材料请于20235月10日前提交至国际合作交流处。

联系人:陈婧,刘玥

联系电话:029-38185071,029-38185092

 

附件:

1.陕西中医药大学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校内申请表

http://img.sntcm.edu.cn/HIWCMdwhz/202303/202303100211030.docx


2.2023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推荐人选汇总表

http://img.sntcm.edu.cn/HIWCMdwhz/202303/202303100212004.docx

 

 


国际合作交流处 教师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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